给王梦茹的信

致最佳女友:

我没法给爱下具体定义,如果非要说,我认为是这样的:

其实爱就是和你一起走,走很远的路还没有疲倦。比如汽车,比如火车,比如放在脚下的行李箱,比如面包,比如矿泉水,比如为你剥开的橘子,比如你弯下娇瘦的身躯为我系上鞋带。这些琐碎的事,像家乡的草堆一样,慢慢堆积起我们的爱情。

事实的确如此。从路上相识,到一起逛东关街,再从渡口穿上轮滑鞋,一起刷回学校,我们相处的时间总在路上。没有其他。

我说过,要和你走很远很远的路,并非空穴来风。因为我明白,如有一个知我在乎我的人一路陪同,已足够。哪怕再辛苦,我也会忍着痛走下去。

我讨厌争辩,不管我们如何辩解,隐藏在背后的真相一直在讥笑我们。但请恕我说几句,希望我说的是对的,让你看到现实。

我记忆力很好,关于你的记忆尤其深刻。你说过两句话最让我难过。一句是上次提分手,你说,“我恨你。”语气强烈只是为了弥补内心的懦弱,而简单平淡的话往往是内心的真实想法。所以我能够明白你当时内心的痛楚无力。你向来是个开心果,说出这三个字时的感受——我完全能够感同身受。

另一句,便是你昨晚说,“我觉得自己不过是你的玩偶。”

你错了,我从没有这么认为。而你又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会这样呢?

我们相隔几十米,距离很近,不是异地恋却胜似异地恋。我在离你很远的地方生活着,比一生的距离还远,你也在离我很远的地方生活着,也比一生的距离还远。

君住长江头,妾住长江尾,日日思君不见君,共饮长江水。想你是不会了解的。

我唯一能做的是主动,恋爱本就不是平等的游戏。你说在一起时间太久会有摩擦,那相隔数百里的异地恋十有八九劳燕分飞又作何解释?或许我总是贪心不足,轻易得到又会惶恐,而你无所谓得到,便无所谓失去。

没有谁是谁的 the one,没有最合适的,感情是真已足够。谈恋爱就像两张砂纸摩擦,而摩擦的动力就是这个人值得你去改变,砂纸总有磨平的那一刻,我真心以为我们在一起可以很幸福。

如果太过主动,让你误以为自己成了玩物,我诚心道歉。

其实我知道你昨晚为什么生气,为哪一句话生气。是——“我的耐性已快被她磨光了”,她是指你。所以你晚上才对我说,下次谁提分手便不会有余地。你气的是上次提分手不久,我又说这样的话。但请不要把我的没耐心与不能包容等同。我若喜欢你,便会包容你好的坏的所有面。当然,能改最好。

我不知道你以前是否就想说这句话(觉得自己是玩物),为什么不早说,是不能是害怕?像埋在地下的文物,不刨出是远古的记忆,岁月的书签,可一旦刨出来,经风吹,经日晒,便风化腐朽,肮脏不堪。

每个人心里都深藏着一个秘密,连着心头肉,不动则已,一动则牵筋剥肉,撕心裂肺的疼。有些话不是对谁都可以说的,连最好的朋友都不可以,只能对特定的人,我希望自己以后能努力成为那个人。而你昨晚的的话提醒我,我不可以再傻逼兮兮的犯二了。只是在内心最痛苦无奈,承受不住的时候,我宁愿抽烟挨过。香烟永远能够给我安慰以及内心平静。

我还有许多话想说,可内心的想法总不能通过纸质得以传达。白纸黑字远不如心有灵犀一点通巧妙,而最让我感到温暖的莫过于茫茫人海中相视一笑时的会心。

季节流转,时间就像湿淋淋的毛巾,只轻轻一拎便所剩无多了。我已经一个人独自走了很久,不出意外的话,还会和你走很久的路。只希望待我们回头看时,那些美好的回忆并不是奢望。

能写出来的只有这些,剩下的要我们一起经历。无所谓得到便无所谓失去,假若分手,用情最深的往往受伤最重。可那个坦荡的不懂交际原则的我,已经死在了不远的昨天。你怎样我便怎样。

最佳女友,是化用陈奕迅的《最佳损友》。我也曾在听了无数遍后落过泪,却不敢出声。

引用歌词里最感动我的话结尾再好不过了。

我当你一秒女友…

我当你一世女友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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像大姨妈一样烦躁

我觉得不论是友情,还是恋情,都需要双方的共同维护才能长久;反之,总是一个人默默的付出,肯定不长久。

和燕子分手后,内心一直都没有遗忘她。我固执的认为没有开始,就没有真正的结束。我想挽回已经回天乏力,燕子她做的太坚决了。我努力做到让自己不去招惹她。在坚持一段时间后,在我开始就要遗忘她的时候,她在QQ上发信息给我,“我错了,对不起”,我回复一个疑问表情,她不好意思道,“发错了。”

改变并不总是那样难,遗忘一个人同样容易。以前在网上看见一句话,世上没有忘不掉的人,除非时间不够长或者再遇到的人不够好。破镜难重圆,强扭的瓜不田,硬生生撮合的爱情不算爱情。

我再遇到的人叫王梦茹,十八岁,微胖的一个小姑娘,笑的时候露出一排小牙。

在九月末的时候,我第一次下去玩轮滑,广场上寥寥数人,其中有一个就是她,但当时并没有引起我的任何侧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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